关于开展首届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1-10浏览次数:690

南医大校[2009]18号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
为推动南京医科大学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献身教书育人事业,努力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作贡献,同时促进自身发展,使优秀的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在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的支持下设立“青年教师奖教金”。青年教师奖教金每年评选一次,设获奖名额10名,其中教学一线教师为7名,干部、职工3名。学校将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现将首届“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和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在职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职工且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规定。
2、申报名额(22项)
基础医学院
2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
2名
公共卫生学院
2名
口腔医学院
1名
药学院
1名
护理学院
1名
医政学院
1名
国际教育学院
1名
外国语学院
1名
体育部
1名
继续教育及高职学院
1名
康达学院
1名
第二临床医学院
1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
1名
第四临床医学院
1名
鼓楼临床医学院
1名
无锡临床医学院
1名
机关一、二总支
1名
 
3、申报材料
(1)《申报书》1式2份:教师填写《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书(教师)》(见附件2),管理干部填写《南京医科大学“青年奖教金”申报书(干部职工)》(见附件3)。申报书电子版可至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http://jyzx.njmu.edu.cn).
(2)附件1式1份:对申报表中内容的支撑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或著作(版权页)、课题、奖状复印件等。
4、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总支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后于622日前汇总至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2号教学楼270室),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邮箱:jwcjpkc@njmu.edu.cn
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86862659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
2.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书(教师)
3.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书(干部职工)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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