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校[2009]18号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
为推动南京医科大学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献身教书育人事业,努力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作贡献,同时促进自身发展,使优秀的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在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的支持下设立“青年教师奖教金”。青年教师奖教金每年评选一次,设获奖名额10名,其中教学一线教师为7名,干部、职工3名。学校将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现将首届“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和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在职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职工且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规定。
2、申报名额(22项)
基础医学院 | 2名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名 |
公共卫生学院 | 2名 | 口腔医学院 | 1名 |
药学院 | 1名 | 护理学院 | 1名 |
医政学院 | 1名 | 国际教育学院 | 1名 |
外国语学院 | 1名 | 体育部 | 1名 |
继续教育及高职学院 | 1名 | 康达学院 | 1名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名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名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名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1名 |
无锡临床医学院 | 1名 | 机关一、二总支 | 1名 |
3、申报材料
(1)《申报书》1式2份:教师填写《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书(教师)》(见附件2),管理干部填写《南京医科大学“青年奖教金”申报书(干部职工)》(见附件3)。申报书电子版可至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http://jyzx.njmu.edu.cn).
(2)附件1式1份:对申报表中内容的支撑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或著作(版权页)、课题、奖状复印件等。
4、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总支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后于6月22日前汇总至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2号教学楼270室),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邮箱:jwcjpkc@njmu.edu.cn。
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86862659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
2.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书(教师)
3.南京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书(干部职工)
二○○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青年教师 奖教金 申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