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1-10浏览次数:704

南医大校[2009]19号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
由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扬子江奖教金”旨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我校教师和管理干部,推动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迄今已成功举办两届,每届评出特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并颁发奖状和金质奖章。2009年度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最新修订《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申报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教学一线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职工且符合“办法”规定。
2、申报名额(24项)
基础医学院
3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
2名
公共卫生学院
2名
口腔医学院
1名
药学院
1名
护理学院
1名
医政学院
1名
国际教育学院
1名
外国语学院
1名
体育部
1名
继续教育及高职学院
1名
康达学院
1名
第二临床医学院
1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
1名
第四临床医学院
1名
鼓楼临床医学院
1名
无锡临床医学院
1名
机关一总支
1名
机关二总支
1名
新校区建管会直属党总支
1名
3、申报材料
(1)《申报书》1式2份:教师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教师)》(见附件2),管理干部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管理干部)》(见附件3)。申报书电子版可至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http://jyzx.njmu.edu.cn).
(2)附件1式1份:对申报表中内容的支撑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或著作(版权页)、课题、奖状复印件等。
3、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总支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后于622日前汇总至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2号教学楼270室),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邮箱:jwcjpkc@njmu.edu.cn
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86862659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
2.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教师)
3.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干部职工)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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