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校[2009]19号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
由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扬子江奖教金”旨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我校教师和管理干部,推动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迄今已成功举办两届,每届评出特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并颁发奖状和金质奖章。2009年度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最新修订《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申报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教学一线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职工且符合“办法”规定。
2、申报名额(24项)
基础医学院 | 3名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名 |
公共卫生学院 | 2名 | 口腔医学院 | 1名 |
药学院 | 1名 | 护理学院 | 1名 |
医政学院 | 1名 | 国际教育学院 | 1名 |
外国语学院 | 1名 | 体育部 | 1名 |
继续教育及高职学院 | 1名 | 康达学院 | 1名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名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名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名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1名 |
无锡临床医学院 | 1名 | 机关一总支 | 1名 |
机关二总支 | 1名 | 新校区建管会直属党总支 | 1名 |
3、申报材料
(1)《申报书》1式2份:教师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教师)》(见附件2),管理干部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管理干部)》(见附件3)。申报书电子版可至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http://jyzx.njmu.edu.cn).
(2)附件1式1份:对申报表中内容的支撑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或著作(版权页)、课题、奖状复印件等。
3、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总支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后于6月22日前汇总至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2号教学楼270室),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邮箱:jwcjpkc@njmu.edu.cn。
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86862659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
2.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教师)
3.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申报书(干部职工)
二○○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扬子江 奖教金 申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