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注册管理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10浏览次数:657

南医大校[2009]20号

各处、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和我校的工作实际,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特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注册管理的补充规定(试行)》。经校务会议研究同意:下发此规定,并自2009年8月起执行。
    各学院要加强对“规定”的学习,掌握执行要领;同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每一位学生知晓、领会“规定”精神;学校教务、学工、财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