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研究生提交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2-01浏览次数:1044

 

各学院、导师、2009级研究生(博士、硕士):

根据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流程的要求,2009级研究生应于入学三个月内(12月底前),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实施研究生培养的依据和检查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条件,也是审核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的客观标准。研究生培养计划应由导师或指导小组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具体情况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主要包括研究方向、学位课程、论文工作安排、教学与临床实践、指导小组组成等内容。

2009级研究生(科学学位)于近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经与导师协商后,制定并网上填写培养计划(具体路径:研究生处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提交保存完毕后,请各研究生通知导师登陆导师信息管理系统,于网上对学生提交的培养计划进行审核、修改并签字(具体路径:研究生处主页导师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学生培养计划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打印培养计划并妥善保管。

另,2009级(临床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请于研究生处主页培养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下载并完成培养计划(一式四份),于12月底提交一份至研究生处培养办,一份至学院,一份交学科,一份由研究生本人妥善保管。

请各2009级研究生及时制定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12月底研究生处、各学院会统一检查,不按时完成者,对研究生的后续培养环节不予认可。

                                   

                                       研究生处

                                                                              2009-12-1

 

附件1:培养计划填表说明(科学学位)

1、本计划表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以导师为主与研究生商讨,于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逾期者不得进入下阶段培养。

2、本《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应为研究生培养阶段必备材料,毕业后归卷为科技档案。

3、根据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与临床实践工作、科研工作及学位论文工作。

1)教学实践安排的填写含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业务要求三个方面。教学内容:结合专业,由学科具体安排;教学方式:分集中授课(理论课或实验课)和带教实习两种方式;业务要求:要达到最基本的熟悉教学环节,掌握基本教学方法方面的要求。

2)临床实践安排的填写含内容、方式、业务要求三个方面。内容:由学科统一安排,分门、急诊、病房等环节;方式:统一填写临床技能训练;业务要求:要求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与常见病种的诊断与治疗、掌握相关的临床基本技能。具体参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3、“指导小组成员应由导师与科室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

4、培养计划一经制订,不得更改,特殊原因,须经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附件2:如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无法打印培养计划等文件,请参照以下步骤解决:

1、允许弹出窗口;

2、下载插件 打印插件.rar,并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