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研究生制定提交“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柯巧发布时间:2010-09-27浏览次数:3636

关于2010级研究生提交培养计划的通知

 

2010级研究生(全体博士、科研型硕士):

根据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流程要求,2010级研究生应于入学三个月内(12月底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实施研究生培养的依据和检查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条件,也是审核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的客观标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导师或指导小组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个人具体情况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主要包括研究方向、学位课程、论文工作安排、教学与临床实践、指导小组组成等内容。

一、请2010研究生(含科研型博士、临床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科研型硕士)于近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经与导师协商后,制定并网上填写培养计划(具体路径:研究生处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提交保存完毕后,各研究生请通知导师登陆导师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对学生提交的培养计划进行审核、修改并签字(具体路径:研究生处主页导师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学生培养计划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打印培养计划并妥善保管,毕业前提交。

二、我校现有的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细则及各科方案”、“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目前正在重新修订中,将于20111月中旬定稿。请2010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届时关注新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并根据新的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2010级研究生(含科研型博士、临床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科研型硕士)及时制定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201012月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的功能将会关闭。不按时提交者,均无法完成后续培养环节及毕业答辩申请的提交。

                                    

研究生处

                                                                          201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