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南医大校【2023】22号),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加强师资博士后青年人才培养储备,学校设立“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2023年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将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全日制非定向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博士)。
2. 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学术作风端正、严谨。
3. 身体健康,年龄在34周岁以下。
二、申报范围及招收名额
1. 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校本部基础学科: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每年招收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个。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培养在站的天元师资博士后不超过1名。
2. 申请人可以跨学科申报,也可以申请进入其博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
三、申报流程
1. 个人递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3年3月8日-3月15日向流动站所在学院递交《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
2. 流动站择优推荐
流动站所在学院于2023年3月16日-3月20日统一汇总、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并填写《“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
3. 学校组织考核
研究生院组织成立考核专家小组,对流动站推荐的申请人逐一考核,申请人需对博士阶段的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答辩,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 网上公示入选名单
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公示。申请人通过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入选“天元师资博士后计划”。
四、入选者毕业及学位管理
1. 拟申请者请勿在3月10日前提交毕业申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入选者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论文答辩工作,通过答辩委员会认定已达到毕业、申请学位要求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得相应博士学位;凡未通过论文评审或毕业答辩者,取消其入选资格。
2. 入选者通过毕业答辩,同时启动博士后进站审批及体检程序,获学位后即可办理进站报到手续成为天元师资博士后。
五、在站管理及相关待遇
1. 学校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及《南京医科大学天元师资博士后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对天元师资博士后进行管理。
2. 天元师资博士后的薪酬待遇参照《关于统招博士后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发放的通知》执行,在站期间年度总收入约为30-34万元(税前)。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流动站所在学院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以探索实践“博士-博士后”长效培养机制为主线,切实选拔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2. 申报所需材料请详见附件,评审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注意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1. 流动站所在学院联系方式
流动站 | 流动站所在学院 | 联系方式 |
基础医学、生物学 | 基础医学院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董老师 025-86869322 张老师 025-86869502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学院 | 王老师 025-86868412 |
药学 | 药学院 | 蒋老师 025-86868472 |
2.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025-86869227
附件: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