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环节程序,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将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答辩事项的具体要求摘要列出,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
未抽中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须由二级学院组织预评审,每篇论文至少1名专家匿名评阅,预评审通过方可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送审,送审通过方允许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才能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和答辩申请。预答辩由博士生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分组实施,并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完成。预答辩委员会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专家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至少有1名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参加。学位论文应提前送给预答辩委员会专家,预答辩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学位论文撰写是否清晰和严谨、对研究成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对创新点的描述是否确切等,同时提出博士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做出预答辩决议,严把论文质量关。博士生通过预答辩者,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进行学位论文盲审。未通过预答辩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二、关于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阶段最后一个重要的公开学术评价环节,也是研究生庄严而神圣的学术仪式。答辩委员会负责对论文的学术创新性、内容合理性、表述规范性做严格审查,对科研方法的先进性、科研结果的科学性、采用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质询和把关。答辩人要详实并重点突出的汇报论文的创新性工作,实事求是回答答辩委员会的质询,接受合理的建议并针对性改进学位论文。
1.答辩委员会给出的论文修改建议和答辩决议,需在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以及最后归档材料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中做详细记录;
2.答辩人需要根据修改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逐项修改,并经导师确认;
3.在学位论文最终版提交之前,导师负责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发给答辩委员会主席进行确认,答辩委员会主席对关键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已修改完善进行确认。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一)硕士答辩委员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不少于1名校外专家;
2.不超过1位论文评阅人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
3.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应全程参加研究生的答辩;
4.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
5.学院、学校两级督导专家随机抽检参加答辩;
6.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二)博士答辩委员会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
2.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含有一名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3.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应全程参加研究生的答辩;
4.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
5.学院、学校两级督导专家随机抽检参加答辩;
6.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四、答辩人报告论文的时间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专家提问和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要求
硕士: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的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博士: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论文答辩应允许旁听者提问。提问后,可给予答辩人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委员会应重点考察答辩人回答所提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逻辑性。
六、答辩记录要求
要对预评审、预答辩及论文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
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开始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导师、研究生姓名,委托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2.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包括简历、学位课程成绩、论文题目、学术水平及各方面的表现;
3.答辩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情况;
4.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论文答辩;
5.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不少于20分钟;博士:不少于30分钟);
6.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对所提问题逐一回答;
7.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导师回避),做出答辩评价,进行投票表决,形成答辩决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主要议程如下:
(1)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做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2)在对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含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3)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须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分别签字。答辩决议中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否则无效。
8.主席宣读决议;
9.答辩委员会成员与答辩人合影;
10.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八、答辩准备材料
1.答辩申请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答辩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申请表”;
2.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建议用彩色纸打印,由二级学院盖章;
3.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盖章方为有效;
4.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页面可下载,表格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修改。两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最后一页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研究生填写);
5.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6.南京医科大学科研记录存档备案表。
九、其他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
原则上上半年答辩在5月31日前,下半年9月批次答辩在9月5日前完成,12月批次答辩在12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分委会要求为准。
2.答辩形式
原则上为现场答辩。因特殊情况,答辩形式可申请采用线上或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研究生和答辩专家)。线上答辩的要全程录像,资料刻光盘装入研究生毕业归档材料袋备查。
3.答辩及学位申请
研究生通过论文评阅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至少提前一周),具体地点精确到会议室,如申请线上答辩需填写会议平台名称及会议号,以便旁听人员申请加入)。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研究生院主页答辩公告专栏自动进行公告。允许校内相关专业师生旁听参会;
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写答辩结果,其中论文题目为最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题目,并由导师、学院、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将修改后的终版学位论文通过系统上传,经审核通过后可提交学位申请。
学位办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