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倩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10

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及同等学力申硕学员:

现开展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学员联系导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完成我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且各科成绩合格;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工作流程

 (一)学员

 1.上传材料:9月11日-10月9日

(1)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登录路径:南京医科大学主页(https://www.njmu.edu.cn/)- 融合门户系统(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或本人修改后的密码)- 可用应用 - 研究生服务 - 研究生系统(新)。


    (2)上传成绩单

 ①上传路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 个人管理 - 师生互选资格申请。


 ②上传材料(全部为.pdf格式):

 A. 国家统考外国语成绩截图(如下图)

 查询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B. 学科综合考试科目成绩截图

国家统考科目查询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路径同上:国家统考外国语成绩截图)

学校自命题科目查询网址:https://yjszs.njmu.edu.cn/10404/list.htm

  2.师生互选:9月19日-10月14日

(1)选择导师

操作路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个人管理 - 师生互选申请。

(2)缴费

第二阶段收费标准为10000元。材料审核通过的学员按上述路径缴费,电子票据获得方式请关注缴费网站说明

(3)师生互选确认

在列表中选择一位导师,该导师在系统中确认后视为互选成功。10月14日(含)前,学员未选择导师或导师未确认均视为互选不成功,学员不能进入后续培养环节。建议学员在选择后主动提醒导师登录系统按照下述步骤进行确认。



(二)导师:

师生互选:9月19日-10月14日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培养管理 - 师生互选选择学生,进行确认。


(三)二级培养单位:

  师生互选审核:9月19日-10月14日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籍 - 师生互选管理 -师生互选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学员

  1.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还未完成课程学习的学员,请关注2025年2月底3月初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njmu.edu.cn/)学位课程学习报名通知。

  2.凡没有按照上述“二、工作流程”要求完成导师双选工作的学员,其导师带教关系不予认定,不可参加后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环节。

  3.选择联系导师充分考虑本人从事专业与导师研究方向的适配度,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相关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学员回原单位完成课题,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学员申请学位专业与导师从事专业须严格保持一致。申请学术学位的学员可选择除专业学位硕导以外的其他类型导师;申请专业学位的学员可选择所有类型导师。导师相关信息可查阅导师风采http://202.195.181.96/gmis5/dsfc/w_dsfc)。

  4.应及时关注、仔细阅读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和学位模块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5.因校内宿舍资源紧张,不提供住宿申请,敬请自行解决住宿。

 (二)导师

  1.为保证学位论文指导质量,原则上,每位导师今年最多可指导5名同等学力申硕学员。请综合考虑本人时间、精力、科研经费等因素,慎重决定带教名额。对于超名额带教的导师及同等学力申硕学员,研究生院将在后续各培养环节中重点督查,确保带教质量。

  2.加强指导过程管理和学位论文相关环节审核把关,保证带教质量。

 (三)二级培养单位

  1.做好有关学员和导师的通知、提醒和答疑工作。

  2.对于超名额带教的导师及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在后续各培养环节中重点把关,保证学位论文指导质量。

  四、联系方式

  1.融合门户系统账号密码等工作咨询,联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联系电话:025-86868603。

  2.师生互选工作等咨询,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臧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9226。

  3.工作时间:周一-周五;8:30-11:30,13:30-16:30。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