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倩慧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169

相关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办公室省科技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4】9号),现就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和要求

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均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报送。

请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其进行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材料的网上填报。

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

1.目前存续的研究生工作站均需报送基本数据。

2.此次报送基本数据的时间段为20237月至20246月(经济数据采用2023年终结算数据)。年报数据将作为期满验收的依据。

3. 各研究生工作站根据高校或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在基本数据年报一栏中填报相关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具体内容可在平台查询。

4. 20241025前,完成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的网上填报

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

1.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每次认定有效期为4年,每次认定期满,须申请期满验收。本次期满验收对象是2020年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

2. 申请期满验收的研究生工作站根据高校或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的管理系统,在期满验收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见附件),将签字盖章的PDF文件上传平台提交。

3. 20241025前,各有关单位完成相关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材料的网上填报

4.通过本次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的,将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将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称号;未按时申请验收或验收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5.我校期满验收单位为: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伯克利南京医学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苏教研函〔2024〕9号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 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