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前期申报情况,所有申报基地已完成初步形式审核。为规范推进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地考察与专家评审
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牵头,组建由3-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察小组,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重点核查建设条件、管理制度、合作基础等与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并综合评估其培养能力。考察结束后,客观撰写《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实地考察报告》(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同时,各学院需针对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附件2)同步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考察报告》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二、细化培养方案
各责任学院结合依托专业特点、研究生培养规模、基地实际条件等,细化并明确具体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实践内容、培养流程、双导师职责、过程管理与考核要求等。协议拟定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考察、培养方案拟定等工作,确保基地建设规范有序推进,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所有申报单位与省工作站的实地考察、报告及培养方案报送工作。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实地考察报告.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