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部委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将通过公开答辩方式审核鉴定拟参加推免选拔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内容,现将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6年9月7日(周一)9:00
二、答辩地点
江宁校区博学楼A104、A105、A106、A107、A108
(具体分组与答辩顺序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1.答辩学生准备PPT,汇报时间4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同时有竞赛和论文的,汇报时间6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PPT命名为“答辩教室+答辩序号+学生姓名”,请答辩学生于9月7日8:00-8:45到相应的答辩教室自行拷贝PPT。
2.答辩学生可自行选择准备相关材料供5位专家审阅。
3.请答辩学生于9月7日8:45前至博学楼阶1候场并签到,迟到者视为放弃答辩。
4.后续相应通知将在QQ群发布,请答辩学生于9月3日前尽快加入群聊:1107454943。
四、答辩资格
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后,具备参加特殊学术专长答辩资格的名单与分组见附件。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双创办,电话:025-86869186;邮箱:cxcy@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6 年9月1日
